旭有机材树脂(南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60吨电子级酚醛树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旭有机材树脂(南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国鼎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260吨电子级酚醛树脂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旭有机材树脂(南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旺路21号现有厂区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投资2500万元,在厂区现有电材车间内,新增一条生产线,建设年产260吨电子级酚醛树脂产品,本次生产设备均位于现有车间内,不另外建设车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弃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脱水、脱酚废气、高浓度废水处理废气、储罐大呼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填料吸收塔+生物处理箱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Q1高空排放,设备清洗废气、低浓度废水处理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生物处理箱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Q1高空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直接由15米高排气筒PQ3高空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甲酚、废树脂、废乙二醇、废甲醇、废丙酮、污泥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固废排放量为零。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热媒循环泵、造粒泵、真空泵等,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②对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禁止类;③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之列;④对照《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⑤对照《南通市化工产业导向目录》(2018),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产品——印刷线路板用耐高温特种树脂产品;⑥对照《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
  2、本项目选址及规划:本项目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3、该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4、该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厂区总量内平衡;废气排放总量中酚类、甲醛、甲醇、颗粒物、SO2、NOx可在厂区总量内平衡,新增的乙二醇、丙酮、VOCs排放总量在开发区范围内平衡。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以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附件1  附件2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与工程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旭有机材树脂(南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3057052305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国鼎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幸福路688号
  联 系 人:施工
  电  话:13813701626
  电子邮件:652125238@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相关信息,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将填写后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日:2022年12月1日